隐私政策
本数据保护通知(“通知”)列出了 Prislyn International Pte Ltd(“我们”、“我们”或“我们的”)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本通知适用于我们拥有或控制的个人数据,包括我们为我们的目的而收集、使用、披露或处理个人数据的组织拥有的个人数据。
个人资料
1. 在本通知中使用:
“客户”是指 (a) 通过任何方式与我们联系以了解更多关于我们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 (b) 可能或已经与我们签订供应任何商品或服务的合同的个人,或我们提供的服务; “个人数据”是指有关客户的数据,无论其真实与否,可以: (a) 从该数据中识别;或 (b) 来自我们已经或可能访问的数据和其他信息。
2. 根据您与我们互动的性质,我们可能从您那里收集的一些个人数据示例包括姓名、居住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3. 本通知中使用的其他术语应具有 PDPA 中赋予它们的含义(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
个人资料的收集、使用和披露
4. 我们一般不会收集您的个人资料,除非 (a) 您直接或通过您正式授权向我们披露您的个人资料的第三方(您的“授权代表”)在以下情况后自愿提供给我们(您的“授权代表”) ) 您(或您的授权代表)已被告知收集数据的目的,并且 (ii) 您(或您的授权代表)已书面同意为这些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数据,或(b) PDPA 或其他法律允许或要求未经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我们会在收集任何额外的个人数据之前以及在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未通知您的目的之前征求您的同意(法律允许或授权的情况除外)。
5. 我们可能会出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数据:
(一个) 在我们提供您要求的商品和/或服务的过程中或与之相关的义务;
(二) 验证您的身份;
(C) 回应、处理和处理来自您的查询、请求、申请、投诉和反馈;
(d) 管理您与我们的关系;和
(e) 处理付款或信用交易。
6. 我们可能会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一个) 在我们提供您要求的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或与我们提供相关的义务时需要此类披露。
7. 即使在您与我们的关系(例如,根据合同)以任何方式终止或改变的情况下,上述条款中列出的目的也可能继续适用,在此后一段合理的时间里(包括,如适用,一段使我们能够根据与您签订的合同行使我们的权利)。
依赖合法权益例外
8. 根据 PDPA,为了 Prislyn International Pte Ltd 或其他人的合法利益,我们可能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在依赖 PDPA 的合法利益例外情况下,Prislyn International Pte Ltd 将评估对个人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确定合法利益大于任何不利影响。
9. 根据合法利益的例外情况,我们将出于以下目的收集、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
一个。 欺诈检测和预防;
湾。 检测和预防滥用服务;和
C。 网络分析以防止欺诈和金融犯罪,并进行信用分析。
即使在您与我们的关系(例如,根据合同)以任何方式终止或改变的情况下,上述条款中列出的目的也可能在此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继续适用。
撤回您的同意
10. 您对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的同意将一直有效,直至您以书面形式撤回该同意。您可以撤回同意并要求我们停止为上述任何或所有目的收集、使用和/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方法是通过以下提供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我们的数据保护官提交您的请求。
11. 在收到您撤回同意的书面请求后,我们可能需要合理的时间(取决于请求的复杂性及其对我们与您的关系的影响)来处理您的请求并通知您我们的后果同意,包括任何可能影响您对我们的权利和责任的法律后果。一般来说,我们会在收到您的请求后七 (7) 个工作日内处理您的请求。
12. 虽然我们尊重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但请注意,根据您请求的性质和范围,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向您提供我们的商品或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提前通知您完成您的请求的处理。如果您决定取消撤销同意,请以上述第 8 条所述的方式书面通知我们。
13. 请注意,如果适用法律允许或要求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数据,撤回同意不会影响我们继续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数据的权利。
访问和更正个人数据
14. 如果您希望 (a) 请求访问我们持有的关于您的个人数据副本或有关我们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的方式的信息,或 (b) 更正请求以更正或更新我们持有的关于您的任何个人数据,您可以通过以下提供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您的请求提交给我们的数据保护官。
15. 请注意,访问请求可能会收取合理的费用。如果是这样,我们会在处理您的请求之前通知您费用。
16. 我们将尽快回复您的请求。一般而言,我们会在七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如果我们无法在收到您的请求后三十 (30) 天内回复您的请求,我们将在我们能够回复您的请求后三十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如果我们无法向您提供任何个人数据或无法按照您的要求进行更正,我们通常会告知您我们无法这样做的原因(除非根据 PDPA 我们不需要这样做)。
个人资料保护
17. 为了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收集、使用、披露、复制、修改、处置或类似风险,我们采取了适当的管理、物理和技术措施,例如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数据的收集、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例如良好的密码实践、数据泄露的必要基础等)、数据加密、最新的防病毒保护、定期修补操作系统和其他软件、在处置前安全擦除设备中的存储介质、网络安全措施风险,并定期进行安全审查和测试。
18. 但是,您应该知道,没有任何一种通过 Internet 传输的方法或电子存储方法是完全安全的。虽然无法保证安全,但我们努力保护您的信息安全,并不断审查和加强我们的信息安全措施。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19. 我们通常依赖您(或您的授权代表)提供的个人数据。为确保您的个人数据是最新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如果您的个人数据发生变化,请通过以下提供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们的数据保护官来更新我们。
个人资料的保留
20. 我们可能会保留您的个人数据,只要有必要实现收集数据的目的,或适用法律的要求或允许。
21. 我们将停止保留您的个人数据,或删除与您相关联的数据方式,只要有合理的假设认为此类保留不再用于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并且不出于法律或商业目的不再需要。
在新加坡境外传输个人数据
22. 我们通常不会将您的个人数据转移到新加坡以外的国家。但是,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将获得您对进行转移的同意,并且我们将采取措施确保您的个人数据继续获得至少与 PDPA 提供的保护标准相当的保护标准。
数据保护官
23. 如果您对我们的个人数据保护政策和程序有任何疑问或反馈,或者您希望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任何要求,您可以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官:
DPO 名称 : 克拉伦斯泰
联系方式。 : 8389 3328
电子邮件地址 : dpo@prislyn.com
地址 : 8 Burn Road #17-07 Trivex Singapore 369977
通知的效力和通知的更改
24. 本通知与适用于我们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的任何其他通知、合同条款和同意条款一起适用。
25. 我们可能会不时修改本通知,恕不另行通知。您可以通过参考本通知最后更新的日期来确定是否进行了任何此类修订。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承认并接受此类更改。